太甲
[
商][公元前1582年-前1570年,商朝第四位君主]
太甲,生卒年不详,为汤嫡长孙,
太丁子,叔
仲壬病死后继位,共在位23年,病死,葬于历城(今
山东省济南市)。另有一说是在
仲壬死后,
伊尹篡位,逐走太甲,7年后,太甲潜回都城,杀死
伊尹后复位。太甲在位23年后病死。
太甲,由四朝元老伊尹辅政,伊尹连写了《肆命》、《祖后》等几篇
文章,教导太甲遵照祖先的法制,努力做一位明君。在伊尹的督促下,太甲在继位后的头两年,其表现还过得去,但从第三年起就不行了,他任意地发号施令,一味享乐,暴虐百姓,朝政昏乱,又亲自破坏汤制定的法规。伊尹虽百般规劝,他都听不进去,伊尹只好将他送到
商汤墓地附近的桐宫,(今
河南省偃师县西南)居住,让他自己反省,史称”伊尹放太甲“。
太甲住在桐宫,见祖父身为开国君王,坟墓却十分简陋,又从守墓老人那里了解到祖父的许多艰苦创业,仁厚省俭的旧事,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,感到确实不象话,便暗暗内疚,决心痛改前非,开始在桐宫关心孤老,遵守法制,与人为善。
三年后,伊尹见太甲真心悔过,十分
高兴,便带领文武大臣,携带王服,冠冕,迎接他回到毫都,还政于他。从此,太甲以自己过去的失足为鉴,早朝晏罢,勤政爱民。遵守汤制定的法律,将天下治理得井井有条,商朝也逐渐繁荣起来,伊尹见太甲成为明君,更加
高兴,特地写了一篇《太甲训》的
文章来赞扬他,称他为太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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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关系:鼻祖:
远祖:
太祖:
烈祖:
天祖:
高祖:
曾祖:
爷爷:
父亲:
儿子:
太庚 商朝的第六位君王
孙子:
小甲 商朝的第七位君王
太戊 商朝第九任君主
曾孙:
中丁 商朝第十任君主
玄孙:
祖乙 商朝第十三任君主叔伯:
外丙 商朝第二任天子
仲壬 商朝第三位君王